弗乐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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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龙嘎】我们不承认他们的友谊(中)

•HP au

•角色配对:郑云龙/阿云嘎

•有带一点点德哈私货,都是🐲⚡️

•这章是友情,下章就是谈恋爱了!

  郑云龙坐在尽头的包厢里。

  胖子在他的腿上打瞌睡。

  郑云龙将额头靠上车窗,看着月台来往的人,有些穿着鲜艳的巫师袍,有些把自己打扮成不伦不类的麻瓜。他的父母也站在他们中间,在忽飘忽散的蒸汽里没了踪影。他的确离开家了。郑云龙在11岁时,终于体会到了向来不曾属于他的难受。他下意识地揉了揉胖子的头。

  尚未驯服的猫抓破了他的衬衣。直到对面的人主动提出帮他缝衣服,郑云龙才意识到这一点,他半恼半笑地狠狠搓下一手猫毛。朝那人道了谢——当然是阿云嘎了。他看上去依然又沉又闷的,年纪不大却带着点阴郁。但之后的笑容又确确实实的体现了,阿云嘎和他一样,都是半大的小家伙。郑云龙望着他的兔牙想。

  阿云嘎从他躺在脚边的半旧黑箱子里翻出一个橘色的小布包。伸手接过郑云龙还带着体温的衬衣。“你还会补衣服啊?”郑云龙话里透着不加掩饰的惊奇,他自己顶多会挥动三两下锅铲,但舞针弄线的活可就不行。郑云龙稍稍反省了一下自己,务必戒骄戒躁,会做饭显然已经不能成为世界之王的资本了。

  学校生活总能改变一个人很多,尽管郑云龙连学校的影子都没见着。

  阿云嘎把线快速地穿好,虽然他全身没几两肉,但一双手还是圆的,也不知道怎么能干这种灵巧活。“家里人多,要帮忙做事的。”阿云嘎低着头说,正摆弄那道裂口,“家养小精灵也老,就这样啦。”紧接着就没了声,一心放在手上的衬衣上了。郑云龙正好也在思考家养小精灵是个什么,刚想是不是魔法界的高端灰姑娘宠物,衣服就凑到他的跟前。尽管没有特别完美,但也规规整整,一眼望去倒和以前没多少区别。

  看看,什么叫男主。刚可搬书拖箱,柔可缝衣刺绣。郑云龙真心实意地比了个大拇指,阿云嘎又笑得傻乎乎,将衬衣叠好,郑云龙接过来,顺手搭在胳膊上。装满零食的小推车正好经过,阿云嘎要了两个巧克力蛙,郑云龙买了两根甘草魔杖。

  他们同时递给对方一个。

  “你可以叫我大龙,亲切。”郑云龙说,心想还是大龙听得霸气,小龙听上去像个肉乎乎的光屁股龙宝宝。“嘎子,我家都这么叫,”阿云嘎咬断甘草魔棒的尖端,笑纹显得格外令人注目,“大龙~”

   阿云嘎是郑云龙第一个朋友。

   郑云龙也是阿云嘎第一个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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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他们肩挨着肩,仰着脑袋从小船到大厅。

   郑云龙捏着自己的第一张画片,翻来翻去地看。“…马天龙?”上面一个金发的男人傲慢且优雅地翻了个白眼,转身走了。“嗨挺狂劲!”郑云龙嘟囔道,“嘎子,这人怎么没了啊?”阿云嘎手上的画片是那个酷炫闪电伤疤的救世主,眼睛绿得像醋泡的癞蛤蟆。“他也不能一直老待在那儿,会累的。”尚雯婕正好穿着孔雀绿的袍子站在门前,于是他们收了声,跟着她走进门厅。

   分院仪式前的等待似乎只有一瞬间,阿云嘎已经从四脚板凳上跳下来,坐进斯莱特林的长桌。分院帽起码在他的头上待了十多分钟,刚喊了个音节又犹豫起来,郑云龙站在底下都能听得出它的苦恼和纠结。

   “善良忠诚…赫奇帕奇,但也有冒险精神,不怕苦,那格兰芬…聪明上进,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都不错,很难办…”最后似乎是古老的纯血家族血统占了大部分原因,所以把他分到了斯莱特林。郑云龙已经开始半搭着眼皮,但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关系不好的铁律还是好不容易进了他的脑袋,“不去格兰芬多。”他想。

   当他坐上四脚凳,和阿云嘎对上视线,后者给他比了个圆乎乎的加油。分院帽打了个喷嚏,郑云龙不得不随它颤抖了几下,“养了一只猫,”头上的帽子开始嘀咕,“天赋很高,脑子好使,拉文克劳怎么样?”“我想去斯莱特林。”郑云龙镇定地回答。分院帽往那片绿中瞟了眼,(也许是)意有所指地挑了挑眉,“相信我,孩子,这个学院会适合你。”它不等郑云龙的接话,直截了当地喊出声。

  “格兰芬多!”

  郑云龙看阿云嘎失落地撇起两道眉毛,他走下来,经过斯莱特林时悄悄把画片塞进他的兜帽里。郑云龙坐在长凳上,揉揉鼻子,也有点难受,毕竟多方面书籍文献所见所闻可以证明,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永远不可能成为好朋友。即使成堆的金黄馅饼、烤肉扒,甚至几盘海蛎子,也没让他精神起来,只觉得嘴里的奶油蛋糕难以下咽。

  据说霍格沃兹的床挺舒服的。这大概是唯一能安慰郑云龙的事了。

  在晕头转向地和阿云嘎告别后,他抱着自己的猫,坐在的确舒服的床上。“胖子。”郑云龙仰躺下来,尽管很累,但居然没多少困意。他瞪着红色的床帷,本来就水润的眼睛似乎更加楚楚动人。这是他在霍格沃兹的第一天,或许要在失眠中度过了。“失眠",又是一个这辈子没体会过的词儿。郑云龙幽幽地叹了口气,将这口气叹得千回百转。

  巫师袍里掉出一张画片。

  救世主的闪电依然和嘎子的名字一样酷炫。

  最后,郑云龙抱着画片和猫,睡得很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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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“大龙!”吃过早饭,阿云嘎在一片绿中朝他挥手。“我看了课表,待会儿我们可以一起上魔药课。”郑云龙的眼皮本来快要黏上了,听完这话突然一瞪眼,吓得正往这儿看的对桌王晰也吊起眼尾。郑云龙没理自己学院其他人的瞪视,走去搂住阿云嘎的肩。“咱们走!”这句话洪亮又精神。

  他们先去了趟猫头鹰棚屋,阿云嘎亲热地摸了摸自己雪枭的羽毛,喊了一句小东西,喂了一捧玉米粒。之后的魔药课就完全没有那么美好了。如果说数学是郑云龙打小讨厌的科目,那魔药课绝对可以一决雌雄。他们两个完全不知道附子和牛扁,更不用说月长石的用途,记录笔记的羽毛笔一度停止。阿云嘎是懵的,郑云龙是困的。笔记本上全是滩开的墨水。

  阿云嘎很向往保护神奇动物课,所以他们又找了一天跑去狩猎小屋,马克老师正不情愿地拖出一箱弗洛伯毛虫,向高年级的学生布置任务。高年级的学生们也很不情愿,望向毛虫的眼神像是看见魔法史的教授。马克老师看上去对神奇动物没有多大兴趣,反而对钢琴有极大的热忱。因为他弹了整整一节课的钢琴,并告知学生哪些歌能让三头犬有反应。

  郑云龙从小就是在钢琴声里度过的,显得兴致缺缺,昏昏欲睡。阿云嘎却亮起眼睛,坐在石头上旁听了一节课。等他们下课后,连蹦带跳地拉着郑云龙去堵人,毕竟马克老师的移动速度还是很惊人的。之后就是阿云嘎约好了每天放学过来练琴,而郑云龙喝完了两壶加方糖的茶叶水。

  他们享受到小屋前那一片草地的特权。

  当你和朋友在一起时,几个月比施了加速咒的火弩箭还快。

  此时阿云嘎和郑云龙坐在黑湖边的柳树下,巨乌贼靠在岸边,懒懒地摆动着它的触须,晒太阳。郑云龙比开学瘦了些,脸还是肉乎乎的,至少肚子的肉少了。郑云龙非常满意,这说明他的减肥计划卓有成效:练习魁地奇。男孩子总会对运动有极大的热情。麻瓜世界的篮球,巫师世界的魁地奇,当面对这两种运动时,郑云龙看上去像是闻到猫薄荷一样。现在他把头枕在阿云嘎的腿上打盹,阿云嘎正在翻一本牛皮包得相册。

  “大龙,你去过草原吗?”阿云嘎放下相册,戳了戳他的额头。“没,你想去啊?”郑云龙闭着眼,打了个哈欠。“我想养一只羊,羊多好啊。”他念叨起来,“草原一定很好看,天是蓝的,羊和云一样白。”郑云龙没声了。阿云嘎低头一看,腿上的人又睡着了,睫毛长长的,搭在那儿还挺清秀。他弯起双眼,轻轻地从衬衣内兜拿出一张画片,淡金发的男人还是没有踪影。

  “我们家大龙啊——”

  巨乌贼摆动着触须,潜进湖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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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一个暑假后,阿云嘎站在霍格沃兹特快前,手里还是自己有点旧的黑箱子,踮着脚四处张望。

  郑云龙终于从人群里出现了,他们隔着人群对看。郑云龙挥手向父母告别。他比之前黑了点,又瘦了点。他跑到他的跟前,喘着粗气。把怀里一直小心抱着的东西放进阿云嘎的怀里。小家伙还在咩咩叫呢。

  “这家伙可折腾人,烦了我一个月。”郑云龙抱怨道,“我们可以把它放到马老师那儿养。”

  阿云嘎瞪着眼睛,依然一幅被惊吓到不可置信的样子。

  郑云龙笑得可骄傲了。

  友情可以是一支半融化的巧克力冰激凌,一件缝好的衬衣,两张画片,还有一只白白的羊羔。

  他们刚刚打破了一个观点;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是能成为朋友的。

tbc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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